2020年09月29日 09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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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结合德格县实际情况,制定《德格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出台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 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44号)、《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等文件精神。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重要意义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方案》明确了的目标是:通过德格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及房屋的空间位置、四至界限、面积、权籍等基本情况;收集整理办理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掌握真实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基础数据,建立集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不动产数据库;有效规范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管理,从而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流转,实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统一确权登记奠定基础;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登记颁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方案》明细化工作步骤、工作内容、时间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
附件:德府办发〔2020〕78号关于印发《德格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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