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止(公示期限为3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缴存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德格县2021年安全饮水水毁维修项目 |
四川宏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日 |
德格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