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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2021-12-31 08:30:14
来源:
德格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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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止(公示期限为3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缴存单位

竣工验收日期

1

德格县达马镇荒达村、美丽村护岸工程

四川知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德格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