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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德格生态环境局关于德格县竹庆镇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09-24 07:18:39
来源:
德格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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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报送的德格县竹庆镇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组评审和德格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现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德格县竹庆镇,主要建设次干路、支路6212.822m,道路规划占地面积76051m2,其中A路道路(次干路)长1335.344m,宽14m,时速30km/h,占地面积18694.816m2;B路道路(支路)长1947.958m,宽10m,时速20km/h,占地面积19479.58m2;C路道路(次干路)长2145.333m,宽14m,时速30km/h,占地面积30034.662m2;D路道路(支路)长784.187m,宽10m,时速20km/h,占地面积7841.87m2;车道均为双向2车道,采用沥青路面,配套工程包括人行道工程、绿化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排水管网、污水管网、电力管线、弱电管线、照明工程,总投资为12200万元,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工程周围敏感点的分布,合理优化项目施工布设、施工设施及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固体废物等运输应采用封闭运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缓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落实环保投资,落实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结合项目特点,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三)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控环境风险。

(四)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及运行期废水经处理综合利用,不外排。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减少施工扬尘,并按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对临时堆放、运输物料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 的环境诉求。

(七)严格落实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甘孜州德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

甘孜州德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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