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止(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缴存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德格县百村抱团发展旅游扶贫产业园(印经院文化游客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
四川扎西德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10月30日 |
德格文化旅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