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止(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缴存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麦宿片区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中科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9月18日 |
德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