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止(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缴存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德格县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须片区 |
四川省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20日 |
2 |
德格县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玉隆片区 |
四川久泰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16日 |
德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