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德格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缴存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德格县百村报团发展文化旅游扶贫产业园区(南派藏医药药浴展示中心,民俗体验区,特色餐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四川省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31日 |
德格文化旅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