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府发〔2020〕27号
德格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德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证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甘孜藏族自治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及省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批复同意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该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费组成,构成比例为6:4。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在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德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德格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0 月27 日
附件
德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县(市) |
区片编号 |
实施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
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比例 |
备注 |
||
乡(镇、社区) |
行政村 |
||||||
德格县 |
Ⅰ |
阿须镇、白垭乡、更庆镇和龚垭镇 |
包括阿须镇、白垭乡、更庆镇和原龚垭乡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 |
27000 |
6:4 |
|
|
Ⅱ |
八帮乡、错阿镇、打滚镇、俄南乡、俄支乡、柯洛洞乡、马尼干戈镇、上然姑乡、浪多乡、汪布顶乡、玉隆乡、竹庆镇、麦宿镇、中扎科镇、亚丁乡和岳巴乡 |
包括八帮乡、错阿镇、原打滚乡、原所巴乡、俄南乡、俄支乡、柯洛洞乡、原马尼干戈镇、原窝公乡、上然姑乡、浪多乡、汪布顶乡、玉隆乡、竹庆镇、原达马镇、中扎科乡、亚丁乡和岳巴乡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 |
25000 |
|
|||
Ⅲ |
卡松渡乡、年古乡、麦宿镇、温拖镇 |
包括卡松渡乡、年古乡、原普马乡、温拖乡辖区范围内所有行政村 |
21000 |
|